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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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09-09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林芝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单位委托,对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级财政预算资金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市住建局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相关材料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依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以及《林芝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3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工作通知》(林财预〔2024〕11号)相关要求,结合市住建局的实际情况,我们实施了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社会调查、检查、询问、计算、分析性复核等评价程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政策建议,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2.负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参照自治区住房建设和改革制度,拟订住房政策。根据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做好公有房屋管理工作。

4.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发布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租赁、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6.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订本市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区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抗震、防雷设计审查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城市(镇)总体设计、区域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建筑设计工作。指导全市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8.负责指导村镇建设。拟订全市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建立健全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

9.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住建领域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11.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2.负责行业人才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行业区域合作与交流。

13.职能转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进一步强化行业规划、发展、管理职责,强化行业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职责,强化科技进步、绿色建筑和行业地方标准管理职责。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最大限度缩小审批和行政许可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12个科室,其中行政科室6个,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城乡建设与管理科、住房保障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建筑节能和设计标准定额科;参公事业科室4个,包括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房地产管理中心、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事业科室2个,包括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建筑工程抗震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岗37人,其中行政编17人,参公编16人,事业编4人。2023年年底实有在职人员65人。

(四)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年度总体工作

(1)推动城镇提级工作落实,促进改革开放先行按照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林芝市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的工作要求部署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办公室工作例会等方式,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形成合力。一是启动重点城镇建设调研二是加快编制巴米协同发展专项规划三是以城市体检为抓手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成立了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工作体检。

(2)推动重点项目实施,促进城乡建设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完成住房保障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等。

(3)推动住房保障实施,促进政策改革惠民民生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农村危房改造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实施公积金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房地产相关政策措施落实

(4)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平稳运行。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大监管力度依托“柔性援藏”专家力量,完成林芝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审查验收2023年巡查工作齐头并进优化建筑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建筑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提高审批效率;多管齐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双管齐下加强公有房屋管理,通过实名登记建档,合理高效分配保障性住房清查整改基本办公用房。

2.重点工作任务

(1)在推动党建引领干部能力水平提升上走在全区前列。将2023年作为“党建引领行业制度执行年”,狠抓制度落实,切实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促发展”的长效机制;以实绩考核为重点,优化完善《林芝市住建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对全局干部进行量化考核、分线排名。

(2)在推动重点项目储备落地上走在全区前列。做好“十四五”项目盘子梳理申报,紧紧围绕“十四五”发展方向和重点,深入各县(区)对“十四五”储备项目开展调研工作,对正在实施项目督进度,对未实施的项目推动项目立项、设计和选址等前期工作,精细谋划、科学决策。

(3)在推动提升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上走在全区前列。认真学习内地高效实用的监督方式方法,充实监督力量,补齐工作短板规范居民自建房建设管理,提高居民自建房工程质量安全,增强居民自建房抵御灾害能力在全市住建部门推广使用“全国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使用登记证、安拆告知等审批手续探索搭建工程检测监管平台,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商混站、质量检测单位和监管部门纳入工程检测监管平台

(4)在推动保障群众住房需求上走在全区前列。扎实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认真履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探索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机制,多措施,多渠道保障群众住房需求。

(5)在推动提升建筑业管理服务效能上走在全区前列,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保证建设项目信息互通;建立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备案制度,依托施工图审查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进行监督;办理建筑施工许可方面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五)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3年市住建局年初预算批复数3,981.78万元,调整调剂数5,905.72万元,全年预算数9,887.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879.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援藏资金收入8.30万元。

2.决算情况

2023年市住建局决算数为7,172.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7,164.21万元,援藏资金支出8.30万元。

具体资金安排情况如下:

项目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决算数

基本支出

1,730.93

1,442.57

1,456.47

项目支出

2,250.85

9,887.50

5,716.04

合计

3,981.78

9,887.50

7,172.51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部署的要求,以预算资金为主线,梳理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涉及的目标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内容,综合分析部门的管理效率,落实部门预算主体责任,提高部门资金、资产等资源统筹配置能力;以战略目标和职责目标为基础,综合评价部门履职结果,反映财政资金支出结果,提升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林芝市住建局,预算资金9,887.50万元。评价时间范围:2023 年1月1日至 2023 年12月31日。

二)评价依据、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指标体系

1.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

(5)《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6)《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

(7)《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8〕89号)

(8)《西藏自治区预算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藏财预〔2018〕174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执行。

客观公正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做到指标科学、标准客观、权重合理、数据准确、资料可靠、程序规范、评价公正,绩效评价报告要内容完整、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

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指标与支出目标具有直接的联系,评价结果能够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3.评价方法

为确保评价过程、结论的科学与准确性,根据评价工作需要及部门特点,评价工作中主要采用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价法和其他评价方法等,以充分采集和核实评价所需要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处理,得出评价结论。

4.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评价标准主要为:

(1)计划标准,本次评价中部分产出指标采用计划标准作为评价标准,计划标准来源于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部门重点工作任务计划。

(2)历史标准,在本次评价中部分效益指标采用历史标准作为评价标准,历史标准来源于以前年度相关数据统计。

(3)行业标准。本次评价将市住建局履职目标要求作为行业标准参考。

(4)其他标准。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认可的其他标准。本次评价中决策及过程指标采用其他标准。

5.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评价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要求为基础,构建“以部门规划、运行成本、基础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等共性指标评价部门管理效率,以履职效能、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服务对象满意等个性指标评价部门履职结果”的评价体系框架。

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进行分级。综合评分为 90 分(含)以上的为“优”, 75分(含)至 90 分的为“良”,60 分(含)至 75分的为“中”,60分以下的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和形成报告三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工作组。在明确委托方要求后,组建工作组,明确工作组内的任务分工。

(2)编制工作方案。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方式方法、评价体系和标准、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及相关附件等做出具体规定。工作方案将报委托方审阅征求意见,并进行调整完善。

2.评价实施阶段

(1)前期准备通知

工作组通过委托方获取项目单位联系方式,与项目单位提前沟通,下发资料清单,由项目单位进行前期资料准备。

(2)收集部门资料

为满足评价工作需要,通过邮件、电话、建立微信工作群等方式,根据需要准备资料清单,跟踪辅导被评价项目。单位准备评价所需相关资料,对遇到的疑惑,及时予以解答,为被评价项目单位能够提供出满足评价需要的资料提供辅导支持。

(3)资料收集及审核反馈

工作组将依据资料收集清单对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存在重大缺项漏项的资料予以退回,并反馈原因,辅导被评价项目单位补充完善。

(4)非现场评价

主要对被评价项目提交的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统计和评分,在审核过程中对于存有疑义的问题,我们会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对于对评价结果有重大影响的存疑事项,也将进行现场检查或勘察。

(5)综合评价分析

根据所收集的基础资料,结合现场核实的有关情况,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的基本资料和数据。按照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评价项目的总体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

3.报告撰写阶段

在前期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工作组对项目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经公司内部审核后,递交委托方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成形成报告终稿。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表3-1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投入

15

11.00

73.33%

过程

49

29.50

59.18%

产出

16

15.85

99.06%

效果

20

19.00

95.00%

绩效评价得分:75.35   综合评价结果等级: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

从目标设定、预算配置两个方面进行评价,满分为15分,总得分11分。

表4-1项目投入情况得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投入

15

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合法合规合理性

1

1

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的相符性

1

1

绩效指标清晰量化程度

1

0

绩效目标与年度任务对应性

1

1

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匹配性

2

2

预算配置

在职人员控制率

3

0

“三公经费”变动率

3

3

重点支出安排率

3

3

合计

15

11

1.目标设定情况

1)绩效目标合法合规合理性

市住建局2023年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但未编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适当扣分。本项不扣分,得1分

2)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的相符性

市住建局2023年度工作计划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相符。本项不扣分,得1分

3)绩效指标清晰量化程度

市住建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未体现清晰、具体、可衡量的数据。本项满分1分,扣1分,得0分

4)绩效目标与年度任务对应性

市住建局2023年度工作计划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基本对应。本项不扣分,得1分

5)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匹配性

市住建局2023年度工作计划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相匹配。本项不扣分,得2分

2.预算配置情况

1)在职人员控制率

2023年市住建局实际在职人数65人,三定方案中核定的编制岗位37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75.68%。本项满分3分,扣3分,得0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

市住建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6.9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1.41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2.22%。本项不扣分,得3分。

3)重点支出安排率

市住建局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支出共5,562.20万元,项目总预算支出5,716.04万元,重点支出安排率97.31%。本项不扣分,得3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从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满分为49分,总得分29分。

表4-2项目过程情况得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过程

49

预算执行

预算完成率

11

0

预算调整率

2

0

结转结余率

6

4

结转结余变动率

1

1

公用经费控制率

2

1

“三公经费”控制率

2

1

政府采购执行率

3

1.5

预算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5

5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2

2

基础信息完善性

2

2

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3

3

资产管理安全性

5

4

固定资产利用率

2

2

合计

49

29.5

1.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完成率

市住建局2023年全年预算数9,887.50万元,预算完成数7,172.51万元,预算完成率72.54%。本项满分11分,扣11分,得0分。

(2)预算调整率

市住建局2023年度批复预算数9,887.50万元,调整调剂数5,905.72万元,预算调整率为59.73%。本项满分2分,扣2分,得0分。

(3)结转结余率

市住建局2023年结转结余总额为2,714.99万元,支出预算数9,887.50万元,结转结余率27.46%。本项满分6分,扣2分,得4分。

(4)结转结余变动率

市住建局2023年结转结余总额为2,714.99万元,2022年结转结余总额为2,969.52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8.57%。本项不扣分,得1分。

(5)公用经费控制率

市住建局2023年实际支出公用经费72.96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72.96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00%。本项满分2分,扣1分,得1分。

(6)“三公经费 ”控制率

2023年市住建局“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36.90万元,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额36.9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100%。本项满分2分,扣1分,得1分。

(7)政府采购执行率

市住建局2023年未作政府采购预算,实际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按最终概算批复下浮5%,约为530.46万元。本项满分3分,扣1.5分,得1.5分。

2.预算管理情况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市住建制定有《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度汇编》,包含财务制度、差旅费报销管理细则、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公共财产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健全。本项不扣分,得3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抽查凭证,市住建局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项目开支经过开会评估论证;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情况。本项不扣分,得5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市住建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林芝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2023年预算信息,2023年决算尚未批复,暂未公开。本项不扣分,得2分。

(4)基础信息完善性

经抽查财务凭证,业务附件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本项不扣分,得2分。

3.资产管理情况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市住建局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制定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本项不扣分,得3分。

(2)资产管理安全性

经审核,市住建局资产配置合理,资产使用规范,不存在未经批准的出租、出借行为。但存在资产分类错误,资产账务处理不合规的问题:经复核加计资产卡片与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发现,基础软件、部分应用软件、防火墙为无形资产,合计金额为494,000.00元,部门将其误计入固定资产;另外两项资产经查看资料,实际为服务费,不属于设备价值,也不是软件系统价值,两项资产价值合计38,400.00元,不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详情如下:智能访客终端sk16,资产价值14,400.00元,取得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保密检查卫具A,资产价值24,000.00元,取得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本项满分5分,扣1分,得4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

市住建局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为2,149.61万元,除去上文提到的误计入固定资产的金额,固定资产总额为2,096.37万元,国有资产报告显示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资产5.11万元,,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为2,091.26万元,其中1,318.71万元的某部礼堂为军事用房,实物资产已移交,产权暂未移交。固定资产利用率为99.76%。此项不扣分,得2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从部门整体产出情况的职责履行方面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16分,总得分15.85分。

表4-3部门产出情况得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产出

16

职责履行

实际完成率

4

3.85

完成及时率

4

4

质量达标率

4

4

重点工作办结率

4

4

合计

16

15.85

1.职责履行情况

(1)实际完成率

市住建局2023年计划完成项目数为27个,实际完成项目数为26个,未完成的项目为八一镇永久核心区公共区域景观项目。实际完成率为96.30%,本项满分4分,扣0.15分,得3.85分。

(2)完成及时率

市住建局2023年实际完成项目数为26个,实际及时完成项目个数为26个。完成及时率为100%,本项不扣分,得4分。

(3)质量达标率

市住建局2023年实际完成项目数为26个,实际质量达标项目个数为26个。质量达标率为100%,本项不扣分,得4分。

(4)重点工作办结率

市住建局2023年度重点工作共5项,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为5项。重点工作办结率为100%。本项不扣分,得4分。

(四)部门效益情况

从部门整体效果情况的履职效益方面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20分,总得分19分。

表4-4部门效果情况得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效果

20

履职效益

经济效益

5

5

社会效益

5

4

可持续影响

5

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5

5

合计

20

19

(1)经济效益

2023年市住建局实行的补贴类项目提高了居民收入,促进了社会经济环境向好发展。林芝市商品房购房补贴经费预算项目促进商品房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发挥商品房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市住建局结合实际牵头开展“扩大减免房租范围”工作,帮助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疫情难关。这两个项目均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疫情对林芝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本项不扣分,得5分。

(2)社会效益

2023年住建局实行自主创业大学生住房公积金补贴项目,减轻了他们的住房负担,同时促进创业环境的优化;2023年林芝市加大财政投入,履行住建领域职责,努力将保障性住房小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使用安全的宜居文明小区,保证了居民环境优美,邻里和谐,安居乐业。但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存在困难。部分单位自建周转房置率较高,导致周转房利用低效、管理维护缺失等问题本项满分5分,扣1分,得4分。

(3)可持续影响

2023年市住建局实行“城市体检服务”,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本项不扣分,得5分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23年市住建局的部门绩效满意度调查共收集调查问卷17份,其中有效问卷10份,问卷星综合分析满意度指数为100%。本项不扣分,得5分

五、主要问题分析

(一)在职人员控制率方面

2023年市住建局实际在职人数65人,三定方案中核定的编制岗位37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75.68%。

(二)预算管理方面

市住建局2023年全年预算数9,887.50万元,预算完成数7,172.51万元,预算完成率72.54%,预算完成率偏低;市住建局预算调整率偏高,2023年度批复预算数9,879.20万元,调整调剂数5,905.72万元,预算调整率为59.78%。

(三)资产管理方面

存在资产分类错误,资产账务处理不合规的问题。例如将基础软件、部分应用软件、防火墙等无形资产误计入固定资产;将服务费误计入固定资产。

六、相关建议

(一)在职人员控制率方面

存在超编情况时,部门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确保符合国家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比如分流安置,根据个人意愿和组织需要,将超编人员分流到其他缺编的单位或岗位上工作,也可以结合机构改革和人员结构调整进行合理安置;严格控制新招聘,在超编问题得到解决之前,严格控制新人员的招聘,确保只出不进,逐步消化超编人员。

(二)预算方面

建议各部门间加强沟通,确保预算目标与实际运营紧密结合,对于未使用资金的预算项目,下一年度,建议建立项目进度动态管理,根据项目具体进度情况安排项目预算。同时当内外部运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适时调整预算,确保预算与实际情况相匹配,避免因僵化执行而导致的低完成率。建议部门完善预算制度,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流程,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避免预算调整率偏高的情况。

(三)资产管理方面

单位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对固定资产定期或不定期地相互对账核查,如发现一方情况不符,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按照实际情况及时对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和账务系统进行更新,随时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附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打分表

陕西丰汇韵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1-林芝市住建局得分表(75.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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