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说明

发布时间:2023-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政策建议,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2.负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参照自治区住房建设和改革制度,拟订住房政策。根据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做好公有房屋管理工作。

4.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发布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租赁、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6.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订本市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区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抗震、防雷设计审查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城市(镇)总体设计、区域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建筑设计工作。指导全市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8.负责指导村镇建设。拟订全市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建立健全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

9.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住建领域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11.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2.负责行业人才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行业区域合作与交流。

13.职能转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进一步强化行业规划、发展、管理职责,强化行业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职责,强化科技进步、绿色建筑和行业地方标准管理职责。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最大限度缩小审批和行政许可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有14科室,其中行政科室7个,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城乡建设与管理科、住房保障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指挥通信科、建筑节能和设计标准定额科;参公事业科室5个,包括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房地产管理中心、公有住房管理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人防通信站;事业科室2个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三、决算信息来源说明

本套决算依据本单位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

(一)本套决算主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总账及明细账数据填列,预算数据依据本单位预、决算批复文件及预算调整文件填列。

(二)本套决算附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资产、人事台账及相关资料填列。

四、决算编制基本情况

本单位为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列一级预算单位名称)所属地(市)级(按封面“单位预算级次”填列)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 单位(按封面“单位基本性质”填列),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 (按封面“报表类型”填列),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按封面“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填列)。

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 个,比上年增减0 个,分别是     (如有,可附表反映本套决算包含编制单位清单,包括单位名称和性质)。

五、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一)财政资金对账情况。

1.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1)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3.97 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2063.97 万元,差额  0  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   0  万元,差额  0   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3)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  0   万元,差额   0  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存量资金1022.45 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1022.45万元,差额  0  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二)与上年指标核对情况。

1.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资金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包括会计差错更正、收回以前年度支出、归集调入、归集调出、归集上缴和缴回资金及单位内部调剂等情况(附表1)。

1)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情况表CS01表会计差错更正说明:1,832,437.64元为2019年原人防办专项资金,机构改革人防办整体转隶至我局后由财政对口业务科室从人防办收回将指标下至我局且功能科目改为2120101行政运行,现更正为2030603人民防空,故将1,832,437.64元从2120101行政运行调整至2030603人民防空。

2)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情况表CS01表归集上缴说明:零余额结余资金共计2,652,356.59元缴入国库,其中:人员经费493.99元,项目经费1264937.35元,原人防虚列支出冲减货币资金1386925.25元。

2.主要指标上下年变动幅度超过20%,其中机构人员指标上下年有变动的,应具体核实并说明原因(附表2)。

1)主要指标上下年变动幅度超过20%主要原因是去年拨入项目款金额较大,导致收入高,由于基建项目未完工需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故结转结余较多。

2)机构人员指标上下年有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局新分配1名事业人员,2名参公人员调出,3名志愿者离岗。

3.资产信息中房屋、车辆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基础数据核对任务-结余核对05表)。

一致,不作说明。

2021年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报表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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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