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填报人姓名:朱新钰
联系电话:0894-5822570
填报日期:2025-5-9
林芝市财政局制
2025年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概况
(一)部门职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深入推动住房保障、城市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建筑业绿色转型升级等工作。以城市更新、重点村镇建设、巴米协同发展为抓手,加快林芝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推动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制度。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建议。
(二)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制度并指导实施。制定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符合市情的住房保障制度,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指导全市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计划申报、监督实施等相关工作。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负责城镇低收入、中低收入新市民、新青年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三)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制度,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租赁、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制度并监督执行。完善全市房地产管理相关制度,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贯彻落实国家支持房地产改革的政策,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规范。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工程建设规范,发布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规范。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规范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负责指导城市建设。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设计、区域设计、专项设计及建筑设计工作。开展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指导全市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全市建设工程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高标准推进城市建设,打造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特色鲜明、宜居宜业的高原城市。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的建设。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村镇建设。拟订全市村镇建设制度、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小城镇建设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重点镇建设、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指导改善农牧区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建立健全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促进村镇建设提质增效,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指导推动边境地区城镇建设,助力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
(七)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指导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优化建筑领域营商环境,规范建筑市场,推动建筑产业健康发展,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拟订建筑业发展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案件。
(八)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建筑业技术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等工作。
(九)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的规划、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清洁能源供暖供氧工作,推进城镇节能减排工作,推动落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助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
(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商品住宅维修等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一)负责行业人才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执行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区域合作与交流。
(十二)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有12科室,其中行政科室6个,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城乡建设科、住房保障和改革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建筑科技信息科、项目管理科;参公事业科室3个,包括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房地产管理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事业科室3个为建筑工程抗震办公室、规划馆管理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岗37人,其中行政编17人,参公编16人,事业编4人。2024年年底实有在职人员53人。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有序推进城镇提级组工作
2.推动公积金改革取得实效
3.完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4.强化《林芝市物业管理办法》执行
5.推动援藏优势延伸,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6.建立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
7.扎实开展《林芝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
8.扎实推进城乡建设
9.积极探索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4年总支出170,441,749.67元,其中:2024年财政预算支出170,216,455.12元,其他支出74,780.00元,存量资金支出150,514.55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32,2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22,2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330,979.33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9450元,接待5批次63人,公车运行维护费321,529.33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们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全年建筑业增加值实现67.27亿元,增速17.4%,排名全区第一。建筑业总产值(本地企业)实现16.14亿元,增速35.4%,排名全区第一;全年建筑业增加值实现67.27亿元,增速17.4%,排名全区第一。建筑业总产值(本地企业)实现16.14亿元,增速35.4%,排名全区第一;落实3.55亿元实施迎宾大道、广州大道、八一大街三条路给排水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落实3600万元打通觉木片区和主城区连接;落实1168万元实施2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落实6005万元对加丁嘎片区基础设施进行整体提升改造。落实600万元财政资金建设“数字住建”综合管理平台;落实资金2.92亿元实施14个重点村镇项目建设,年内开工5个;全年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13.14亿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19488笔,累计提取8.83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52笔,累计发放1.79亿元。实现增值收益3854万元,排名全区并列第一;全年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13.14亿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19488笔,累计提取8.83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52笔,累计发放1.79亿元。实现增值收益3854万元,排名全区并列第一;提前启动林芝市住建领域“十五五”规划编制和重大课题研究,谋划项目522个,估算总投资627.21亿元。单独编制《关于推动林芝市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年)》,储备项目38个,估算总投资37.38亿元;。修订《林芝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申办指南》,累计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项目47个,对2家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的项目处罚6万元。组织全市住建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培训1场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不断规范。
二、绩效自评结论
我局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大部分项目经费都实现了价值最大化。
三、绩效自评分析
(一)履职效能
2024年,我局全年财政预算2.24亿元,实际支出1.7亿元,实际支出进度约为76%。主要做到了以下方面:
1.整体效能。坚持党建引领,奋力营造担当作为.一是打造“先锋铸建”党建品牌。以“党建引领金融赋能重点村镇建设、自建房建设管理、物业服务管理”三个子品牌为抓手,累计开展党建引领主题党日活动11次,积极搭建政府、金融部门与村镇党组织之间的平台,为村镇发展提供融资支持。通过组织培训、向504个村居发放600份宣传资料等举措,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管理。出台《林芝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指导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6个,开展物业小区“违法圈占行为”集中整治,协调解决各类矛盾纠纷20余起,切实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二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各类警示教育、专家讲座、读书班14场次,举办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讲党课及“支部书记讲坛”6期,聚焦“六项纪律”排查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70条,“四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清廉住建”建设持续纵深推进。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建设。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累计召开各类学习42场次,邀请市委党校讲师授课2场次,开展专题研讨8场次,参观爱国主义、廉政教育基地3场次,通过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学习教育方式,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阵地。四是深化行业人才结对帮扶。积极搭建与广东、四川德阳、江苏等省市住建部门专家人才双向结对帮扶平台,全年累计引进工程质量安全、公积金管理、城市设计等领域专家人才9名,派出1名干部赴广东佛山跟岗锻炼,助力我市住建领域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五是切实提升驻村效能。选派优秀干部担任驻村点第一书记,组织党员干部深入两个驻村联系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场次,组织干部职工为重病困难群众捐款1.94万元,通过本单位经费和援藏渠道解决6.4万元用于支持驻村点停车位建设,有效助力乡村振兴。
提振行业信心,助力经济发展。一是坚持挖掘存量和开拓增量并重,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采取一对一服务,持续挖掘存量,入库企业从年初32家增加至63家,全年建筑业增加值实现67.27亿元,增速17.4%,排名全区第一。建筑业总产值(本地企业)实现16.14亿元,增速35.4%,排名全区第一。持续开拓增量,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江苏弘发建设有限公司落地林芝,实现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零突破”。积极对接西藏中铁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落地林芝,不断提升我市建筑企业竞争力。二是坚持因城施策,推动房地产止跌回稳。认真落实“白名单”“购房补贴”“公积金四取消四降低”等政策“组合拳”,全年房地产增加值实现8.14亿元,增速2.5%,排名全区第三。全年兑现2143万元购房补贴资金助力商品房销售1299套、金额7.52亿元、面积11.68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2%。推动商品住宅、商品非住宅去化周期由年初的52个月、54个月分别减少至41个月、42个月,我市房地产初步实现止跌回稳态势。
全力落实改革开放先行任务,紧盯全市中心工作突破增效。一是坚持规划先行,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编制《林芝市服务保障重大项目专项规划(巴米协同发展专项规划)》,储备项目122个。指导《米林市城区及空铁枢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移民安置点集镇(村庄)规划》及10个《村庄修建性详细规划》等重点城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编制《林芝市特色村镇及传统民居风貌设计导则》,传承和发扬本土特色建筑民俗文化,助力世界级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二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按照“先体检、后更新”的思路,连续两年对市中心城区实施全面体检,结合体检发现的“城市病”,制定印发《林芝市中心城区实施城市更新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为项目建设提供科学依据。落实3.55亿元实施迎宾大道、广州大道、八一大街三条路给排水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落实3600万元打通觉木片区和主城区连接;落实1168万元实施2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落实6005万元对加丁嘎片区基础设施进行整体提升改造。落实600万元财政资金建设“数字住建”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提升住建领域全业务“一网统管”“一网通办”水平。三是启动特色重点村镇建设行动,助力城乡融合发展。制定出台《林芝市特色重点村镇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林芝市重点村镇建设奖补工作方案》,落实资金2.92亿元实施14个重点村镇项目建设,年内开工5个。落实4201万元实施工布江达县错高古村落保护性开发项目,启动察隅县下察隅镇、察隅县察瓦龙乡等历史文化建筑保护规划编制,全市历史文化建筑得到有效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四是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应用。编制印发《林芝市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规划》,全面推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促进全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2024年,上报绿色建筑审查项目92个,符合绿色建筑自治区级评价标准项目74个。
聚焦民生福祉,推动民生保障水平。一是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07万元,全面完成256户“六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二是按时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5个,建设保障性住房248套,年内全部完工。三是有序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13户419人,全部兑现补贴资金108万元。四是落实公租房管理规范便捷化举措。对“公租房”APP进行升级改版,完善功能模块,进一步让流程便捷化,审核高效化;探索容缺办理制度,推出“居住证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制度,通过“先住后补”方式切实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五是持续强化保障性住房日常维修维护。落实专项维修资金63万元实施6个保障房小区改造任务,住户居住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六是全力落实“保交房”任务。充分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研究出台《林芝市保交房总体方案》等“1+4+6”细化方案,2024年底交付782套,交付率达87.5%,切实保障了购房人合法权益。七是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有序运行。全年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13.14亿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19488笔,累计提取8.83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52笔,累计发放1.79亿元。实现增值收益3854万元,排名全区并列第一,贷款逾期率七地市中唯一保持为零,全力保障职工购房资金需求。
紧盯住建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全力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提前谋划“十五五”规划。一是超额完成年度重点项目建设任务。2024年纳入全区住建领域调度的重点项目43个,全年计划完成投资8.72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2.71亿元;纳入市级调度的新建、续建基础设施重点项目58个,全年计划完成投资5.47亿元,实际完成投资9.06亿元,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超前谋划“十五五”规划和“筑梦未来2035”项目储备。提前启动林芝市住建领域“十五五”规划编制和重大课题研究,谋划项目522个,估算总投资627.21亿元。单独编制《关于推动林芝市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年)》,储备项目38个,估算总投资37.38亿元,为建设生态宜居、安全韧性、智慧便捷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坚守安全底线,持续提升行业监管能力水平。一是持续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印发《林芝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深入开展住建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质量安全巡检,市县两级全年累计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检查787次,巡检覆盖率达92.8%,发现隐患3150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43条),下发停工通知书74份,整改通知书236份,拆除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塔吊2台,对44家企业共处罚金133万元,目前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二是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严格审查建筑企业资质,2024年抽取建筑业企业17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检查项目116个,8家企业录入企业不良信息,限制其市场行为。全年以来,对未批先建、未落实实名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共处罚金25万元,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强化招投标业务监督指导,推动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智能招标评标工作,与去年同期相比,招标项目数量同比增长2.5%,总交易金额同比增加17.5%。三是进一步规范消防审查验收工作。修订《林芝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申办指南》,累计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项目47个,对2家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的项目处罚6万元。组织全市住建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培训1场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不断规范。四是切实推动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销号。制定印发《林芝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申请指引》,统一全市办理施工许可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将审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印发实施《林芝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解决施工企业“结算难”、农民工“讨薪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的20个问题,年内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二)管理效率
1.预算编制。一是预算编制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及日常例行工作制定年度预算计划,先由科室编制本部门预算,财务室汇总后再统筹编制年度财政预算。二是部门预算草案汇总后,财务室根据年度预算申报情况,结合实际,对各项目进行审核,连同基本支出预算形成预算草案,提请局党组审定后,按照流程报送市财政部门。
2.预算执行。每月收集当月各项经费支出情况,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确保支出进度符合财政要求。
3.信息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部门预算、决算等信息。
4.绩效管理。我局制定和完善了《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管理制度》,对财政资金进行监控和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为资金效益最大化提高了制度保障。
5.采购管理。我局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对政府采购的政策和要求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6.资产管理。我局制定了《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管理制度》,使资产配置合理,使用合规,做到账账相符,账实项目。
7.运行成本。我局把过“紧日子”要求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厉行节约,勤俭办事。通过压减日常公用经费、压减“三公”经费额度等方面控制运行成本。
四、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一)在职人员控制率方面
存在超编情况时,部门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确保符合国家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比如分流安置,根据个人意愿和组织需要,将超编人员分流到其他缺编的单位或岗位上工作,也可以结合机构改革和人员结构调整进行合理安置;严格控制新招聘,在超编问题得到解决之前,严格控制新人员的招聘,确保只出不进,逐步消化超编人员。
(二)预算方面
建议各部门间加强沟通,确保预算目标与实际运营紧密结合,对于未使用资金的预算项目,下一年度,建议建立项目进度动态管理,根据项目具体进度情况安排项目预算。同时当内外部运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适时调整预算,确保预算与实际情况相匹配,避免因僵化执行而导致的低完成率。建议部门完善预算制度,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流程,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避免预算调整率偏高的情况。
(三)资产管理方面
单位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对固定资产定期或不定期地相互对账核查,如发现一方情况不符,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按照实际情况及时对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和账务系统进行更新,随时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包括制度管理、项目实施管理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碰到的实际困难等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方案附件1:项目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林芝市智慧住建综合平台建设项目经费)
方案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林芝市智慧住建综合平台建设项目经费)
方案附件3:佐证材料目录清单(林芝市智慧住建综合平台建设项目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