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09-09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905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政策建议,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2.负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参照自治区住房建设和改革制度,拟订住房政策。根据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做好公有房屋管理工作。

4.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发布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租赁、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6.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订本市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区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抗震、防雷设计审查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城市(镇)总体设计、区域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建筑设计工作。指导全市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8.负责指导村镇建设。拟订全市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建立健全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

9.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住建领域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11.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2.负责行业人才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行业区域合作与交流。

13.职能转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进一步强化行业规划、发展、管理职责,强化行业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职责,强化科技进步、绿色建筑和行业地方标准管理职责。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最大限度缩小审批和行政许可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12,其中行政科室6个,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城乡建设与管理科、住房保障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建筑节能和设计标准定额科;参公事业科室4个,包括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房地产管理中心、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事业科室2个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建筑工程抗震办公室。

第二部分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7021.6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为15.05万元,收入总计为17036.7万元。比2023年总收入7164.21万元增加9872.4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37.8%。2024年总支出为17036.7万元,比2023年支出7164.21万元增加9872.4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37.8%。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城市更新项目下达我局,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市更新项目按期支付工程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年总收入17036.7万元,17021.65万元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05万元为存量资金。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年总支出17036.7万元,17021.65万元为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5.05万元为存量资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年总收入17036.7万元,17021.65万元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05万元为存量资金。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年总支出17036.7万元,17021.65万元为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5.05万元为存量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564.18万元,占总支出数的9.18%项目支出为15472.52万元,占总支出数的9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36.7万元,按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67万元,占0.45%;国防支出(类)5.3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3.37万元,占0.78%;卫生健康支出(类)82.99万元,占0.48%;城乡社区支出(类)16301.87万元,占95.69%;住房保障支出(类)436.5万元,占2.56%。

(附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36.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6.67万元。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支出决算为5.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5.9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6.24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45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79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46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95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60.59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51.28万元。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5.71万元。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85.7万元。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7.99万元。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49.2万元。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72.54万元。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36.18万元。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决算为545.93万元。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决算为252.07万元。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2.01万元。

20、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2.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33.22

33.1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2.公务接待费

1

0.95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2)公务接待的人数

     3.公务用车经费

32.22

32.15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22

32.15

      (2)公务用车购置数

      (3)公务用车保有量

5辆

2024年,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2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执行数为33.1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4年,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3.1万元,比去年36.9万元减少3.8万元,降低10.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和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为32.15万元。2024年我局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决算均为0);2024度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32.15万元2023度公务用车维护费36.9万元减少3.8万元,降低10.3%。下一步,我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林芝市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职责外,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三)公务接待费:2024年我局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较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增加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区党委实施办法列支公务接待费

我局公有公务用车保有量5台。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85.8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为12572.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818.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7.5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共有车辆5辆,5辆为一般公务用车车辆。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及时发现并解决预算支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为后续财政支出绩效提供依据。2024年我局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预算执行进度,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财政局聘请第三方对我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进行了评价,总体良好。下一步,我局继续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加强与各科室沟通协作,做好预算支出的前期准备,防止“拍脑袋决策”,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决策性。(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9〕34号)文件精神)

十、债务情况说明。

2024年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涉及政府债务资金。、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1、林芝市中心城区实施城市更新创建生态文明城市—-迎宾大道、广州大道、八一大街“一街一景”改造项目于2024年7月完成可研批复,2024年8月完成概算批复,2024年11月完成三个标段施工单位招标。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工程内容如下:给排水管网:建设沿线污水管道10.34千米、雨水管2.30千米,清淤修复管道10.17千米,新建给水管道1.13千米等。市政提升工程:更新改造道路交通工程,包括交通标线、交通标识牌、改造道路交通岛、路灯及地下管线、检查井、部分路段拆除修复等配套设施工程;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提升15 个公园节点;新建2座公共厕所,提升改造6座公共厕所;修复人行道提升沿线绿地、非机动车道及道路沿线路牌、车挡栏杆、树篦子、座椅家具等;停车场工程:建设6个公共停车场其中2个为地上+地下停车场(百益超市、市政府东侧),1个为地下停车场(厦门广场停车场),3个为地上停车场(宏基市场停车场、墨脱办事处停车场、巴宜区林草局停车场)含停车位等工程智慧化工程:主要包括智慧交通信号管理系统、智慧路灯、智慧灯杆管理系统及停车场智能化工程等内容。

本项目是林芝市解决“城市病”的必然要求,是林芝市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城市安全韧性的重要手段,是打造数字林芝和智慧林芝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提升城市环境的需要,是林芝市适应城市发展新阶段,走出林芝特色发展道路的必然途径。项目实施后,提升街头公园覆盖率,提升林芝市旅游城市形象;缓解停车难问题,新增停车位 1086 个,可服务 7168人;有效疏交通堵2个,提升沿线交通安全保障。

本项目总投资3.56亿元,2024年度资金支出10781.73亿元来源本级财政,明确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林芝市觉木滨河路延伸段建设项目,主要建设道路3条,共1972m。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衔接觉木片区和主城区的连接,加快觉木片区和主城区的通行效率,助力觉木片区高效发展。本项目的建设对于提升林芝市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城市综合环境、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以及提升城市品质等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对道路的整体提升打造,能够完善区域内各项城市道路设施,构建起高效且有保障的路网系统,满足居民便捷出行、学生安全上学以及城市交通顺畅运行等多方面的需求,增强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打造宜居宜业环境的必然选择。高效的交通网络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该项目建成后,将极大地提高市民的出行效率,改善区域的交通可达性,吸引更多的人流、物流汇聚于此,为商业活动、旅游产业等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从而有力地促进觉木片区的经济繁荣,实现以交通带动区域经济协同共进的良好局面。

在项目投资方面,总预算 3600 万元是经过严谨的成本核算与效益预估确定的。从成本角度来看,涵盖了道路建设工程费用、附属设施建设费用以及项目前期筹备、施工管理等各项费用,各项成本列支依据充分,符合市场行情及本地建设实际情况。从效益角度分析,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预计长期来看,通过带动旅游、促进商业活动繁荣、提升土地价值等方式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将远超项目建设成本,能够实现良好的投入产出比,为地方经济发展带来可观的增值收益。

本项目设定了清晰明确的绩效目标,从产出、效益等多个维度进行了细化。在产出方面,明确了道路建设的具体长度、各附属工程的建设标准以及项目的完工时间节点等可量化指标,确保项目建设成果有具体的衡量标准;在效益方面,涵盖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多个层面,如提高片区与主城区通行效率的量化提升比例、对周边生态环境改善的相关指标以及对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助力程度等,使项目预期实现的效果一目了然,便于后续的跟踪评估与监督管理。

本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级及自治区级资金,2024年度支出1,036.93万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项目建成后的道路及附属设施将具备良好的耐久性和适应性,在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能够持续满足区域交通出行和城市发展的需求。道路的结构设计和材料选用充分考虑了长期承载能力,同时,配套的排水、照明、交安等设施也采用了易于维护和更新的技术及产品,便于后期的运营管理和局部改造升级,确保整个基础设施能够长期稳定地发挥作用,持续为城市的交通运行和居民生活提供服务。

3.“智慧住建”综合平台建设,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实现从“人防”到“技防”转变,总投资为600万。依据是《西藏自治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方案(2023-2025年)》《“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规划》《“数字住建”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数字住建”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由市住建局开展信息化试点建设”的指示精神

通过实施该项目,初步实现规范建筑市场监管水平提高、推动建筑领域信息化水平提升等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该平台通过“五个一工程",即“一图、一库审、一管、一用”结构初步实现储备项目库、政务审批、项目全过程监督、综合应用服务、无人机巡逻系统、重点项目城市数字试点等内容的业务流程信息化和形象化展示,实施后将实现减少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等功能。

该项目2024年支出162.77万元。目前尚未完成预算内投资,下一步将加快推动智慧住建综合平台的后续工作,及时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对接第三方机构完善“智慧住建”综合平台系统。我局将按照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的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尽早实现上线“智慧住建”系统,并在系统上线验收后按合同约定拨付剩余资金。

4、林芝市购房补贴项目1600万元,为积极响应国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导向,依据西藏自治区及林芝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林芝市推出购房补贴政策。进一步释放商品房消费潜能,增强市场活力,缓解购房者经济压力,推动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进而为林芝市经济增长注入动力。完成补贴金额发放达标预期,已发放1600万元;收益群众覆盖率达到100%,切实保障了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群众受益。质量方面,补贴发放精准无误,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时效上,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完成补贴发放工作。成本控制有效,在预算范围内合理安排资金。

1600万购房补贴撬动销售金额3.44亿元,远超预期的2.6亿元,有力推动了住房消费市场。社会效益良好,群众购房积极性大幅提升,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可持续影响方面,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及相关产业的长期稳定发展,为经济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2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