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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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骗提骗贷套取公积金后果很严重!

发布时间:2026-01-29   浏览次数:   【字体:





注意,骗提骗贷套取公积金后果很严重!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近期,热心市民反映,我市部分停车场、居民小区等,出现大量非法张贴的“公积金提取”小广告,不法中介利用缴存职工对公积金政策和操作流程的不熟悉和信息差,从而骗取数万元的高额“手续费”。林芝市住建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业务审核排查发现不法中介蓄意诱和协助缴存职工通过大病、购房等形式以虚假证明、虚假交易等方式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造成个人直接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

维护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有效规范资金运作,防范资金风险,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林芝住建局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骗提骗贷套取公积金行为,对于存在骗提骗贷套取公积金行为的单位和职工,将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合规使用的具体规范

材料真实性:申请提取、贷款或缴存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等法定材料,杜绝任何形式的篡改、伪造或变造行为。

信息准确性:如实申报个人征信、房产信息婚姻状况等关键数据,避免因隐瞒或误报导致业务审核不通过

流程合规性: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办理业务,不得通过中介机构违规操作。

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

行政限制:经核查发现提交虚假材料者,违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额退返公积金账户,违规套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将骗提骗贷人列入公积金失信名单,限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使用。

刑事风险: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金融票证则触犯第一百七十七条,最高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1.批评教育存在骗提骗贷套取公积金行为缴存职工,指出其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2.纳入失信行为名单:纳入公积金业务系统的失信行为名单管理取消骗提骗贷套取职工3年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和贷款资格

3.追回骗提套取资金:限期全额收回骗提骗贷套取资金及贷款违约金

4.通报所在单位:通报缴存职工所在工作单位骗提骗贷套取公积金职工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的,同时通报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5.进行信息曝光:对协助骗提骗贷套取公积金的中介和缴存职工,将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6.移交相关机关处理:及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等违法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林芝市住建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从未批准或委托除受托银行外的任何社会中介组织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所有业务均依法依规办理,均不收取任何费用。缴存职工可登录西藏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https://zfgjj.zjt.xizang.gov.cn/netface/login.do查询业务指南,致电林芝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0894-5835333/5828599,或到林芝市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咨询办理。

林芝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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