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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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河南嵩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和蒋强行政处罚及信用惩戒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1-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设备租赁等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林芝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巡检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质量安全督导检查,发现河南嵩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西藏京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藏檐台石实业有限公司、林芝市瑞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西藏建业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林芝分公司、西藏天鹰公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和西藏扎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派驻安全员蒋强的有关违法行为。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肃法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对上述公司和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现已查明相关违法事实,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及《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裁量准确、过罚相当的原则,依法对上述企业和人员作出了相应行政处罚。同时,我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将相关企业信用信息录入“信用中国”,并扣除相关企业和人员信用分。

现将上述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予以通报,各企业务必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我局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

特此通报!

附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清单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2日 

林芝市住建局关于对河南嵩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和蒋强行政处罚及信用惩戒的通报

行政处罚决定书--林住建罚〔2025〕1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林住建罚〔2025〕1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林住建罚〔2025〕1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林住建罚〔2025〕1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林住建罚〔2025〕1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林住建罚〔2025〕1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林住建罚〔2025〕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