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有效处理好我局编外辅助性人员流失、指标空缺和人员紧缺的现实矛盾,进一步提高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行政效能,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现将面向社会公开补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聘计划
林芝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开补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详见附件1.《林芝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开补聘编外辅助性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日后出生)。
(七)退役军人、烈士子女优先。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三、补聘程序
补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流程进行。
(一)报名
1.补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早上9:30—12:30、下午15: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林芝市住建局1#办公楼3楼政工人事科(309室)(广州大道南段311号,联系电话:0894-5825394)。
2.报名时需提交《林芝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开补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一份(考生提前下载填写)、电子版发至报名专用邮箱(lzszjjzgk@163.com);
3.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个人简历等,现场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须提交复印件一份。同时,考生需提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电子版照片文件应为蓝底,免冠、jpg格式,60K以下)。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5.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6.本次公开补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林芝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开补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发布的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确认合格后,将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准考证,未收到通知则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时政等方面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上午10:00—12:30,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于12月1日持身份证到林芝市住建局1#办公楼3楼政工人事科(309室)领取笔试准考证(上午9:30-12:30 下午15:30-18:00),逾期未领取视为放弃。
(3)笔试成绩于12月10日前在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补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
(4)当报名人数超过补聘计划数的1:3比例时,正常实施本次公开补聘;当报名人数不足补聘计划数的1:3比例,但超过1:2比例时,正常实施本次公开补聘;当报名人数不足补聘计划数的1:2比例时,暂缓本次公开补聘。
(三)面试
面试拟定于2025年12月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计算个人总成绩,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进行公示并自动组成《补聘人员库》。
(四)政审
根据补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在《林芝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开补聘编外辅助性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下载并填写《政审表》,并按要求开展政治审查,经政审合格的通知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补聘人员库》中依次递补。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到市人民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试用合格的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1月份签订1次。由于试用期不合格或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自动离职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补聘人员库》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的80%,即4000元人民币/人/月。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执行综合工资标准6967.08元人民币/人/月(其中,基本工资5000元人民币/人/月,单位缴纳五险(生育、养老、医疗、工伤、失业)计1717.08元人民币/人/月,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250元人民币/人/月)。
(三)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请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本着“谁用人、谁考核”原则,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工人事科牵头负责,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五)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食、宿自行解决。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补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关注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补聘过程中,聘用单位负责人、补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补聘的全过程,在补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本次补聘工作由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林芝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开补聘编外辅助性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林芝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开补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林芝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开补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政审表
监督电话: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工人事科 0894-5825394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1.林芝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开补聘编外辅助性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林芝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开补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林芝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开补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政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