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7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各县(区、市)住建局,经开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林芝市第一季度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开门红”,现就推进林芝市房屋市政工程全面开复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需要采取冬期施工措施的房屋市政工程,按照《关于加强林芝市房屋市政工程冬期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报当地住建部门备案后开复工;
二、对于不需要采取冬期施工措施的房屋市政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自行开复工。
特此通知。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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