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www.zjj.linzhi.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广州大道南段与福州大道西段交汇处;邮编:860000;电话:0894-5889809)。

一、总体情况

为促进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宜。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数340条,重点公开涉及住建领域推动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住房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筑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管理、建筑科技信息、住房资金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民生实事等事项,便于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相关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2条,上年结转0件已办结完毕并按照规定予以公开的申请1件,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另1件事项结转至2025年度继续办理,目前该事项正在办理中,我局将持续跟进并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和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召开工作专题会议2次,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背景及其目的,掌握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的区别,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审查制度,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有关规定,推进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是局门户网站,为加强对我局门户网站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调整充实局门户网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对网站进行管理、维护、更新等相关工作,我局持续加大对局门户网站的人力投入,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坚持先审后发,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表述规范。同时积极组织参与包括政务公开、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等工作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发布平台作用,不断完善网站平台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方式还不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格式不统一,存在字体、字号、排版等方面的差异,影响了信息的整体美观度和可读性。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对于部分信息公开还未能做到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对于一些临时性的政府信息还不能够及时答复;有时存在只公开一些无关紧要或者是对公众没有实质性影响的政府信息,对于一些关键信息的公开缺乏明确的界定。三是公开效果还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功能未能充分发挥,虽然设置了意见反馈、问卷调查等板块,但回复不及时公众的参与度不高信息公开与公众需求还不能完全匹配。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从以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格式规范,明确字体、字号、排版、图表制作等方面的统一标准同时建立信息发布格式审核机制。二是建立更加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意识和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力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反馈机制平台互动管理及时了解公众的需求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