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的通知》(林政办字〔2018〕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林芝市住建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报告。
  一、信息公开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2017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畅通公开渠道,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及时调整了由局主要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明确了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和内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兼职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等制度,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并根据机构职能变动,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标准。
(二)抓住公开重点,推进工作力度。全面加大了住房保障类、行政审批过程及结果类这些被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和调整了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按规范格式要求编制和实时更新,依托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实现审批结果公开。注重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加畅通。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并不断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和改进,整合信息资源,完善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根据《条例》等相关文件,2017年我局依据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52条,主要内容包括:1.住建局建设项目审办程序;2.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办事程序;3.建筑业监督管理科办理事项及办事程序;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办理事项及办事程序;5.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包括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管理综合服务费、开工征工本费);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事项和办理程序;7.关系群众利益建设项目(包括林芝市廉租房、市直机关周转房建设基本情况);
   (二)信息公开渠道。信息公开主要以互联网、张贴公告、LED电子屏幕、新闻媒体等形式:1.互联网: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西藏林芝政府网、林芝市住建局门户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2.张贴公告: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完整地将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信息张贴在相关业务科室门口,以方便群众查阅;3.LED电子屏幕设在地区住建局一楼大厅,主要公开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相关政策法规等信息;4.2017年保障性住房入住和租赁补贴等情况、八一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市政工程均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科室对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导致部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能及时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尺度把握有待加强。因此,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操作细则,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和规范程序,确保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得以全面、及时公开。三是由于我局门户网站是由广东省住建厅代为创建、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出现不及时等情况。
今后,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要加强学习,并将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各科室考核范围,让局工作人员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准确及时地将应该公开的信息予以全面公开。二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突破口,加大涉及民生、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公开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要加强局门户网站及保障性住房信息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局网站信息查阅点的作用,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对住建信息公开的需求;提高群众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栏、访问局网站查询相关住建信息的频率,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