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住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监督保障制度,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基本方式,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摸清政府信息底数、从政府信息的角度记录并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基础,对于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自治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藏公开版[2019]1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林芝市住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内容涵盖市住建局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林芝市住建局门户网站(www.zjj.linzhi.gov.cn)下查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住建局更加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促进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推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市住建局及时调整了由局主要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明确了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和内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兼职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等制度,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并根据机构职能变动,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标准。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根据相关流程,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制定了《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报送制度》和《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在《制度》和《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19年末,累计主动公开行业行政许可事项6项,同比上年度增加5项,办理行政处罚事项0个,同比上年度无变化,政府集中采购1项,总金额58.9万元。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19条,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54条。主要内容包括:1.住建局建设项目审办程序;2.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办事程序;3.建筑业监督管理科办理事项及办事程序;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办理事项及办事程序;5.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包括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管理综合服务费、开工征工本费);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事项和办理程序;7.指挥通信科可公开事项;8.关系群众利益建设项目(包括林芝市廉租房、市直机关周转房建设基本情况)。本年度未制定公开新的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未采取任何行政强制措施;不存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形。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健全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信息公开主要以门户网站、张贴公告、LED电子屏幕、新闻媒体等形式从组织机构、政策文件、通告公示、工作动态、统计数据5个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门户网站: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西藏林芝政府网、林芝市住建局门户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2.张贴公告: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完整地将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信息张贴在相关业务科室门口,以方便群众查阅;3.LED电子屏幕设在地区住建局一楼大厅,主要公开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相关政策法规等信息;4.2019年保障性住房入住和租赁补贴等情况、八一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市政工程均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本年度收到信访部门转办的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2件,均已按时办结并按要求及时公开。其它方面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span>本年度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增5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58.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等方面工作还须进一步改进。主要问题表现在:部分科室、站、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科室、站、中心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更新速度迟缓等。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氛围。开展更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二要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同时,对部门的信息,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要加强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拓宽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四要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维护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发生变化、变更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林芝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