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林芝市建设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报名的通知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0-19 11:18   来源: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打印文本】


林芝市建设类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经研究,2023年度我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符合《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藏建办202398号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评审类别

初级职称(助理级)、中级职称

三、申报专业类型

建设工程系列设置勘察设计类、施工类、管理服务类三个专业类别。勘察设计类专业包括:建筑学、结构工程、土木工程、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城乡规划、暖通空调设计、给排水设计、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设计、建筑装修装饰设计、市政道路与桥隧设计、园林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等。施工类专业包括:建筑施工、给排水施工、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施工、建筑装修装饰施工、市政道路与桥隧施工、园林施工、风景园林施工、暖通空调施工、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城市燃气工程等。管理服务类专业包括:建筑经济、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检测、工程咨询等。

四、申报条件

年度考核条件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职称须近1年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中级职称须近4年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不合格,延迟1年申报。继续教育条件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申报中职称分别须提供任现职期间近4年的继续教育证明或成绩,申报初级职称对继续教育不作要求。

、评审申报材料

(一)助理工程师申报提供材料

1、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2、委托评审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彩照5张(蓝底);

4、任现职以来1年内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

5本人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中推荐人职称或注册证书复印件1份;

7、政治考试合格通知单或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专业技术职务破格申请相关专业原件及复印件1份(破格申报职称人员提供)

9、单位聘书或任职书、劳动合同(国有未改制企业提供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业绩技术成果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参与编制1项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或参与1项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或参与发表1篇及以上专业论文;或参与撰写1部及以上公开出版有国家统一书号的工程类学术专著;或参与编写(发明)1项及以上标准、施工工法或专利;或参与1项及以上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开发、研究、推广和应用工作;或参与撰写、解决技术问题的工作总结、技术报告、课题报告等(需专业评审委员会评议认可)

(二)工程师申报提供材料

1、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一份;

2、委托评审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3份、继续教育证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彩照5张(蓝底);

4、任现职以来近4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博士学历除外);

5、本人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政治考试成绩合格证、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任现职期间近4年的继续教育证明或成绩;

7、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在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2.参与完成1项及以上地(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取得一定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3.参与编制过国家、行业或自治区级标准或施工工法并已公布实施;4.参与完成过2项及以上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或4项及以上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类、施工类或管理服务类专业的工作;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和边境县工作,并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方式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建设工程项目数量相应要求的基础上减少1项;5.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开发研究或推广应用,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8、技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在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参与完成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实用发明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并取得一定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2.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参与发表1篇及以上具有行业代表性的论文3.参与撰写公开出版有国家统一书号的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4.参与编制1项及以上课题项目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调研、设计、数据等内容齐全、准确;5.未发表论文或未出版著作的,可提供本人撰写、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报告、课题报告等代替(需专业评审委员会评议认可);6.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和边境县工作,并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方式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技术成果不作要求);

9、获得专业技术成果奖励或荣誉称号,应提供有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获集体奖的排名或角色等相关证明)1份;

10、单位聘书或任职书、劳动合同(国有未改制企业提供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专业技术职务破格申请相关专业原件及复印件1份(破格申报职称人员提供)

五、评审材料报送相关事宜

(一)报送时间:20231020—20231103日(工作日期间早上9:3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提交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并提交彩色PDF扫描件电子版一份(光盘)。

(三)报送地点:西藏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

(四)联系人:四郎曲珍   电话:18076941000

六、其他要求

申报材料必须完备、详实、规范。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对申报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材料中所提供的复印件,需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认可。

职称评审委员会将审核申报材料并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期限要求,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注:以上申报材料,对照量化计分表(附件4)提供,量化计分表中“基础条件”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须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所有基础条件、业绩履职能力条件中的指标必须是任现职期间取得。申报条件具体请参考文件《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标标准》(试行)202398号。

附件:1.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2.委托评审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4.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量化计分表

5.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藏建办202398号

    

  

                                                                            林芝市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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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表格可以在林芝市住建局官方网站下载)

附件1: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附件2:委托评审函

附件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附件4: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量化计分表

附件5:林芝市建设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6: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修订稿)的通知(藏建办〔2023〕98号)



责任编辑:四郎曲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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