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5-10-13 11:55 | 来源: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旦增拉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尼洋河沿岸建设῾四橫三纵᾿交通网络、构建‘一河两翼᾿发展格局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与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城管局、林芝经开区管委会单位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您的建议对完善城市框架,构建“一河两翼”发展格局,缓解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交通网络新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林芝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6月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划定至2035年全市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56.95平方千米以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3倍以上,其中林芝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为28.54平方千米,建议中提到涉及7192.6亩用地未划入林芝城镇开发边界。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源〔2023〕193号)《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藏自然资发〔2024〕70号)要求,城镇开发边界仅能开展局部优化,不得增加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因此建议中拟纳入城市发展区的土地当前无法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开发建设,待后期总体规划修编时考虑纳入。
三是建设“四橫三纵”交通网络、构建“一河两翼”发展格局及缓解压力、盘活资源三条建议目前无法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开发建设,望谅解。下一步,将按照《林芝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要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牢牢把握改善民生、凝聚人心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着力补齐公共服务设施领域短板,提升城市品质,拓展城市服务功能。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及城市发展建设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及电话: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94-5828841
责任编辑:虎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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