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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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住建局有序开展公租房小区年度合同续签工作

发布时间:2022-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住建局有序开展公租房小区年度

合同续签工作

根据林芝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承租人需要继续租赁的,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向当地住建部门书面提出续租申请。经住建部门审核同意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续签租赁合同。

为了更好完成此项工作任务,避免局部聚集性疫情防控风险,让租户“少跑路”,市住建局联合物业公司为符合实物配租住户认真审核申请公租房续签资料,使租户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合同续签工作,共需续签合同307份,截止目前,已完成续签合同216份。

下一步,住房保障科始终秉承为租户服务的宗旨,通过走进公租房小区宣传政策、送服务上门等一系列便民服务,进一步升级了公租房服务,切实做到“为民、便民、利民”提高公租房住户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