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住建局积极推进“清河阳光·林芝苑”不动产证办理工作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04-28 11:54   来源:市住建局 【字体: 【打印文本】

清河阳光·林芝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住建局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办证工作有序开展。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截止4月份,“清河阳光·林芝苑”564户共办理产权证59户,完成契税缴存140户,100户办证资料已推送至成都市住建局(房管局)。

(二)4月18日至22日,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赴成都与西藏荣福发展有限公司对接,办理59户相关产权证交接工作。

(三)协调拉萨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完成“清河阳光·林芝苑”林芝505户购房人花名册盖章事宜。

(四)成都市房地产监管机构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和系统升级等原因,停办4个月后于4月重新受理业务,按照现行办证要求,西藏荣福发展有限公司已重新提交“清河阳光”903户未办理产权证总资料至成都市住建局(房管局),包含我市505户。

(五)成都市住建局(房管局)按照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盖章确认未办理产权证人员花名册逐户审核办理,购房人不需重新签订网签合同。

二、存在问题

(一)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大、政协三家单位未办产权证共计398户,已派人到西藏荣福发展有限公司对接,要求加快办理产权证。

(二)办理产权证需经过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房屋出售方)、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开具购房发票)、成都市青羊区税务局(契税缴存)、成都市房管局(登记及维修资金缴存)、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和出证)等,涉及部门多,耗时长。

(三)受成都市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人员调动、业务停办等因素影响,办证进度不尽如人意。

(四)59户证已带回林芝,涉及房款未交清等情况,尚需市财政与购房人对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对接西藏荣福发展有限公司,督促办证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做好相关中间办证环节流程(资料增补、盖章)服务和解释工作。

(二)做好59户发证与退款、补缴问题做好对账、清账工作,防止出现纠纷

责任编辑:宋伟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